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已修改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经营者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