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第六章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执行机关应立即书面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机关应立即书面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团报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