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蔬菜基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由市、县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财政、审计部门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