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自治旗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治旗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旗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