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已废止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