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三十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红十字会对在红十字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中外人士,可以授予荣誉理事或者荣誉会员称号。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