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