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1月8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决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