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科学地制定县城规划,加强县城建设管理,保障县城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根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