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松花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三十条已废止风景区沿湖区域内的农民建设住宅以及其它设施的,应符合风景区规划的要求,经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风景区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