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苗族传统节日,放假1天。每年9月17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1天。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