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苗族传统节日,放假1天。

每年9月17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1天。

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