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上级国家机关下拨的专项资金和临时性补助费,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和挪用。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