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以贫困乡村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等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逐步改善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