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自治县财政预算的调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3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