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确定山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