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五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应当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