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四十条有效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依法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适时调整灵活就业职业目录,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管理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等配套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