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