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