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由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