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中医机构应当积极发掘和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研制安全、长效、高效、速效的临床新制剂,提高中医急救、预防、康复、保健等综合服务能力。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