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护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