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第六十二条已废止侵犯研究开发机构自主权,压制发明创造以及其他阻碍科学技术进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