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第四十七条已废止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可以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本市讲学、传授技艺,派遣有关科学技术工作者到国外进修,进行学术交流和考察。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