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农业机械维修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对维修质量不合格的农业机械负责免费返修;因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委托方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