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实施《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办法第三条已废止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政策,协调处理旅游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