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施工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有权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