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于各项工作报告和关于计划、财政的报告,提出相应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