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