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鼓励双方优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争议:

(一)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二)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