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申请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供农业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提供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用作农用肥料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