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申请涉及农业环境的农业新技术和新的农用化学产品鉴定,申请人应当提供农业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应用。申请涉及农业环境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人应当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业环境效益证明。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