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设立木材检查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木材检查站有权检查无证运输或者与运输证不符合的木材,并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禁止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