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