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八条已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