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优先履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认真做好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其履行职务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