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已修改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有权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