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