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代表名额和分配第十四条已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