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第三十条已废止依法查封房屋的,应当在送达登记机关的司法文书中详细列明查封房屋的坐落、范围以及相关图件。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