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2年9月23日发布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