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木材运输证从起运地到终点全程有效。在运输途中需要中转、变更运输工具的,凭原木材运输证到中转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换领木材运输证。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