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源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设施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输水管线和两侧外延各10米、通讯光缆两侧外延各3米、附属设施周边10米的范围内为输水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区,禁止爆破、挖坑、取土、埋坟,堆放垃圾、物料,修建池塘、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输水管线设施安全或者占压输水管线设施的行为。在输水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区周边,实施上述行为的,应当确保输水管线设施安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