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第七条已废止按照“两主一公,集中办学”的基本要求,自治旗人民政府为居住分散、走读困难的边远地区学生,建立以寄宿和助学金为主的民族学校,并不断提高其集中办学的质量和水平。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5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