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科学、高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