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