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四节 水污染防治第六十六条已修改洗车、机动车维修、餐饮等服务业项目以及建筑施工场地的废水,不得直接露天排放或者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将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连接。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