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