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