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消防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活动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抚恤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